把两包速溶咖啡倒进我的大杯子,冲上开水慢慢搅拌,然后一口一口的灌了下去。
是不是觉得很有农民企业家的风范?
对于咖啡,我实在没办法把这个东西和高雅联系在一起。我喜欢喝摩卡。原因是奶味重,甜,咖啡味淡。如果去星巴克要的话,我总会想再加奶油,以至于店员总是很奇怪的看着我当我是土老耄:摩卡里面本来就有奶油。。。可我就是喜欢那个味道。喜欢要一个大杯,扔进一包糖,拼命的搅匀了然后咕咚咕咚的喝下去。我喜欢吃蛋糕的时候喝咖啡,因为苦味可以解腻。我就是喜欢大杯大口喝,做不来小资的情调去一点点品,喜欢就喜欢,不喜欢就不喜欢,能品出什么情调来我一向认为和咖啡本身没关系,而是你喝咖啡的环境。可以想象一个场景,某位衣装笔挺的小白领坐在农贸市场里的猪肉摊边,向着满身油腥的肉贩打了个响指,用充满拉丁风味的蹩脚英语说到:“Cappuccino!”,这该是多么完美的情调。。。其实这里所谓情调,是几套故意做作的姿态拼在一起所构成的。小资们的咖啡情节无非在于
1.昏暗或明亮但整洁的小桌旁
2.有侍者为你准备好一杯名称有意大利味道的东西,一定要带着那种蹩脚口音喊出来(高点档次的是自己YY煮咖啡)
3.要强调咖啡苦涩而香滑的口感,要强调泡沫和缕缕上升的雾气,强调雾气对面那张朦胧的面孔。开始意喻所谓爱情好比咖啡的味道,然后浮想联翩。
4.要强调“品”字,绝对不是如我一般的大口喝,我的喝法被称为暴殄天物的农民喝法。
5.要说,这是什么什么咖啡豆用什么什么红培方法,要找出蓝山与卡普奇诺、摩卡、浓缩的区别(有时候会不厌其烦的科普),那区别一定要是“微妙的”“不可用语言准确表达的”“在若有若无之间的”,诸如此类,简单来说,就是废话。
综上,硬要从咖啡中找品位的话,如果出现在我身上就是。。。装丫挺的哈哈。
其实我第一次喝到正经咖啡的地方,还真符合上述环境。那是2001年的冬天,王府井教堂对面的星巴克。当然,之后发生了很糗的事情就是狂奔了很远找厕所,险些不测。记忆中,和咖啡相关的趣事远远多于它所创造的情调。比如说大一的时候通宵复习马哲,由于没有开水姜南干嚼了两包咖啡上前线。。。很多事情现在想起来依然忍俊不禁,只是不太合适写下来了。
4 comments
Clarice says:
October 25, 2005 at 4:27 PM (UTC -8)
咖啡之于我就像减肥药。
心不老,情难绝 says:
November 11, 2005 at 8:50 PM (UTC -8)
关键是看你喝的心情,跟酒一样,未饮先醉也是有可能的.
saijing says:
November 21, 2005 at 12:37 AM (UTC -8)
到了还是个北京人,呵呵
paradiso says:
November 28, 2005 at 9:04 AM (UTC -8)
没办法,装不来:)